在职教职工、学生:
2017年1月4、5日上午8:30——11:30
离退休人员:
2017年1月11日、12日、13日上午8:30——11:30(当时交单,当时取款)
本次只报销2016年产生的医疗费,过期作废。2017年的医疗费寒假开学后报销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校医院
2016-1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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