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Home > 医院新闻 > 正文

校医院2020年11月公费医疗报销通知

发布日期:[2020-10-26] 作者:[] 


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及时进行公费医疗单据报销,根据上级部门相关疫情防控精神,现对11月份公费医疗报销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

(一)学生:

11月9日下午2:00——5:00;11月17日上午8:30——11:30

注意:请携带本人一卡通、身份证和建设银行卡。

(二)教职工、离退休人员:

11月11、12、13、16日上午8:30——11:30

二、地点

校医院财务室(322/324房间)。

三、报销形式

校医院工作人员现场收取医药费报销单据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因疫情期间校门实施管控,住在西校区外的人员需经过申请后方可进入,请咨询所在单位办理校门出入手续。

2、请您在排队等候的过程中,全程佩戴口罩,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,报销结束后请勿长时间逗留,感谢您的配合。

3、凡持医疗电子发票进行公费医疗报销的人员,请自行在报销前将所有电子发票验证真伪,将打印的发票查验结果在报销时与电子发票一并提供。报销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验证结果的报销事项,校医院不予受理。电子发票查询网址:http://pjcy.mof.gov.cn/#/home


校医院

2020年10月26日

上一条:校医院关于公费医疗报销电子发票的规定 下一条:校医院为2020级硕士、博士接种甲肝疫苗的通知

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