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及时进行公费医疗单据报销,根据上级部门相关疫情防控精神,现对4月份公费医疗报销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
(一)学生:
4月7日上午8:30——11:30;4月12日下午14:00-17:00。
注意:此次不报销春季开学返校核酸发票,具体报销时间等待通知。
(二)教职工、离退休人员:
4月12、13、14、15日上午8:30——11:30。
二、地点
校医院财务室(322/324房间)。
三、报销形式
校医院工作人员现场收取医药费报销单据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因疫情期间校门实施管控,住在西校区外的人员需经过申请后方可进入,请咨询所在单位办理校门出入手续。
2、请您在排队等候的过程中,全程佩戴口罩,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,报销结束后请勿长时间逗留,感谢您的配合。
3、凡持医疗电子发票进行公费医疗报销的人员,请自行在报销前将所有电子发票验证真伪,将打印的发票查验结果在报销时与电子发票一并提供。报销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验证结果的报销事项,校医院不予受理。电子发票查询网址:http://pjcy.mof.gov.cn/#/home。
校医院
2021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