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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医院2023年2-3月公费医疗报销通知

发布日期:[2023-02-07] 作者:[] 


受疫情影响,2022年11月和12月公费医疗没有及时报销,故将2023年2-3月报销时间适当延长,现将公费医疗报销事项通知如下:

本次报销2022年和2023年发生的医药费,2022年的医药费本次是最后一次报销,如不能按时来报销,单据过期作废,报销费用2023年4月打入银行卡。

一、报销时间

教职工、离退休:2月15、16、17、20、21、22、23、24上午8:30——11:30;

学生:3月6、7、9日下午2:00-5:00;3月8、10日上午8:30-11:30。

二、报销地点

校医院财务室(322/324房间)。

三、报销形式

校医院工作人员现场收取医药费报销单据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请您在排队等候的过程中,全程佩戴口罩,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,报销结束后请勿长时间逗留,感谢您的配合。

2、凡持医疗电子发票进行公费医疗报销的人员,请自行在报销前将所有电子发票验证真伪,将打印的发票查验结果在报销时与电子发票一并提供。报销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验证结果的报销事项,校医院不予受理。电子发票查询网址:http://pjcy.mof.gov.cn/#/home。

3、第一次报销人员需携带建设银行卡;发票上若收费信息不全,需另行打印带医保标识的收费明细单;每人每个月仅能提交一次报销单据。


校医院

2023年2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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