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更加快捷方便的为全校师生进行公费医疗单据报销,现将2023年12月份公费医疗报销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
(一)学生:
12月6、7、8日下午14:00-17:00。
(二)教职工、离退休人员:
12月11、12、13、14日上午8:30——11:30。
二、地点:
校医院财务室(322/324房间)。
三、报销形式:
校医院工作人员现场收取医药费报销单据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请您在排队等候的过程中,全程佩戴口罩,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,报销结束后请勿长时间逗留,感谢您的配合。
2、凡持医疗电子发票进行公费医疗报销的人员,请自行在报销前将所有电子发票验证真伪,将打印的发票查验结果在报销时与电子发票一并提供。报销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验证结果的报销事项,校医院不予受理。电子发票查询网址:http://pjcy.mof.gov.cn/#/home。
3、第一次报销人员需携带建设银行卡;发票上若收费信息不全,需另行打印带医保标识的收费明细单;每人每个月仅能提交一次报销单据。
4、报销需要材料等要求详见《附件:公费医疗报销相关规定》。
校医院
2023年11月23日